本人是一名村卫生室村医,今年五十八岁。本卫生室有三名村医,另两位是夫妻,六十多岁,且男的是一个重症慢阻肺患者,从一九年开始,我全面负责村民的医疗服务,她们负责公共卫生,全年诊疗,发药 包括卫生都是我一个人,三百六十五天。年终分配是时,把零利润补助款按三人平均分配,这样合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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